电话:0536-6121677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案例解析

微信请假被视为旷工,公司违法辞退

来源:卓信人才网 时间:2021-12-26 作者:信信 浏览量:

关键词:旷工 劳动纠纷案例

企业中的考勤管理是非常普遍的员工管理制度,大家都习以为常认为不会出什么问题。可是却不知道,正是这一小小的管理制度,可能让企业要承担违法的风险。具体详情,可以阅读下面的案例详情,希望能让朋友们获得有益的帮助。

微信请假被视为旷工,公司违法辞退

案例详情

小代是某公司的一名职工,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因为工作岗位的特殊,小代是上一天班,休息一天。

该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员工请假不仅要获得部门主管的批准,同时还要向行政人事部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电话备案。

2019年7月的一天,小代因身体不适,仅仅只是通过微信向部门主管请病假一天,主管的回复是“理解,身体是第一位的”。

两天之后,该公司以小代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连续3日为由,作出给予小代扣罚3日工资和罚款600元的处罚。同日,公司又以小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小代并解除劳动合同。

小代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随后,由于双方都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小代的工作时间为工作1日、休息1日,小代因身体不适去医院诊疗并向部门负责人微信请病假,部门负责人的回复可视为同意小代的请假申请。

尽管按照该公司的规定,小代未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门负责人电话备案,在履行请假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小代提供的门诊收据、疾病诊断书证实小代确因身体不适去医院诊疗的事实,故不宜认定小代旷工。

因此,该公司以小代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当向小代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据此,法院作出公司支付小代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的判决。

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涉及劳动者重大劳动权利,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上述案例中,该公司因为小代请病假的轻微程序瑕疵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有违立法宗旨。公司与劳动者应当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公司在作出规章制度变更、人事变动、岗位调整和排班变化的时候应及时告知全体员工,确保员工的知情权。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诸城市卓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1033192号-1 网安备案号:37078202000335

客户热线:0536-6121677  商务合作:0536-6125677  地址:诸城市超然首新空间国家级高新科技园   EMAIL:zxwlw@lcrcvip.com

ICP经营许可证:鲁B2-20211038 人力资源证: SHSWRL37078220210009

网站温馨提示:在求职招聘过程中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欢迎监督,并及时向网站客服举报违法违规信息。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