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福利案例
福利是企业支付给员工报酬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不可或缺。但有一些企业设置的员工福利要么就是设置诸多条件让员工无法享受,要么就是要和绩效考核相挂钩,甚至有的企业承诺的福利却迟迟不兑现。这样的员工福利,企业还不如没有。让员工心中有了企盼,却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而让员工对企业心生不满。下面,HR案例网为朋友们分享一些有关的类似案例,希望能让朋友们获得有益的工作启发。
案例一:“难以够着的‘福利’还叫福利吗?”
某科技服务企业给员工设置了一项住房补贴的福利,本来是一项好事,因为现在贷款买房对员工来说压力比较大,如果企业能为员工分担一点的话,当然能受到员工的欢迎。可这项福利推出了一年多之后,企业中竟然无一人能够申领到住房补贴。
原来,公司发放这个住房补贴,需要满足6个条件才能到人力资源部去填写申请表。依据该公司的《住房补贴申领办法》中的规定,这6个条件包括,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员工、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在本市落户、结婚成家、员工身份为合同制、存在已购住房尚处于还贷期间。
虽然该企业中很多人都需要这笔补贴,但最终尚无一人能够满足以上6个条件,这让企业员工只能望“贴”兴叹。
案例二:业绩排名达标才能报销交通费
本来企业中的销售人员都是需要出去跑客户,跑市场的,这其中所产生的交通费都应有企业报销,这其实还算不上是员工的福利。可就是这不怎样的福利,有家企业竟然还把它与业绩排名进行了挂钩。
由于业绩下滑,某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交通费报销从实报实销改为考核申领。整个公司5个业务部门73名销售员排前10名的员工,全额报销工作时间(9:00—18:00)的地铁公交和出租车费;排第11名—第20名,报销70%;排第21名—第30名报销50%,30名之后的不予报销。
有的销售员就表达了强烈的不满,“销售额低的员工也在跑业务啊。”,“交通费是为了跑业务而支出的,不应与考核挂钩,不然会打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案例三:招聘时画福利大饼,入职后却迟迟不兑现
小李到某家公司进行应聘,在和公司老板面试时,老板承诺有年终奖,并报销交通费和电话费,可一年之后,公司由于业绩下滑,将年终奖取消了,而且交通费和电话费迟迟没有报销下来。
这些福利被写入企业的招聘信息中,许多企业都会将福利待遇作为招人的“筹码”,但实际上这些福利并不一定兑现。
我国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而劳动报酬包括货币工资、实物报酬和社会保险,企业提供的福利是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应当包括在劳动报酬内。企业可以通过奖励福利的方式留住和激励员工,但不能不和员工协商,变相减少员工福利。
企业以为不兑现员工福利,没有什么影响,其实这事关企业诚信问题。企业不讲诚信,员工就会不满意,就会跳槽,员工队伍就不稳定,企业就需要招聘更多的新人,不仅要支出更多的招聘成本,同时还避免不了要支出一定的培训成本。长远来看,企业成本会更高。
所以,如果企业实现不了或者没有诚意去设置的福利,还不如不要,企业给员工设置一些力所能及的福利,并竭力去实现,比画福利大饼更实在、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