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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延长员工试用期会违法!

来源:卓信人才网 时间:2022-07-29 作者:卓卓 浏览量:

关键词:试用期 劳动纠纷案例

公司与员工约定试用期后,有时出于某种原因会延长试用期。这样的操作其实是违法的。下面,HR案例网就用下面一起劳动纠纷案例来进行说明。

公司延长员工试用期会违法!

【案例详情】

2020年7月1日,陈某通过招聘入职某商务有限公司。次日,公司与之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21年1月1日,公司对陈某进行了试用期转正考核,他没能通过,公司作出延长试用期3个月的决定。在延长期间,公司仍按试用期待遇标准支付陈某工资。4月,陈某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顺利转正。

6月10日,陈某因个人原因提交“辞职报告”,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赔偿金。总经理予以拒绝,表示陈某不能及时转正,是因为考核不合格,顺延试用期名正言顺。与陈某协商无果后,他便申请劳动仲裁。

此案例的重点问题就是: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延长试用期吗,超出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据上述规定,公司与陈某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已达到上限。公司以陈某未通过试用期考核为由延长试用期,其做法已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公司更应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

职工进公司,都约定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顺延试用期,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这些在签订合同时公司就讲明了,陈某当时也未提出异议。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辩,对仲裁委的调解结果表示不服。

公司的指导思想和本意是好的,但却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这样的制度以后不能再出现了。总经理表示将认真研究法律条款,及时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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