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解雇 劳动纠纷案例
员工上夜班打瞌睡,被公司解雇,员工不满,引发劳动争议纠纷。最后结果如何,可以阅读下面的劳动纠纷案例了解详情。
【案例详情】
2012年8月,杨晓(化名)入职某公司。2019年5月,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调整下,她的工作时间调整为三班倒的值班制度。
同年6月,公司以杨晓在工作时间打瞌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并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
杨晓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146元。公司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该公司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公司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杨晓发现自己怀孕了,处于妊娠初期。
公司诉称, 2019年6月3日、7日等4天里的凌晨,杨晓分别睡着6分钟、8分钟、28分钟及6分钟。此举已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故以此为由主张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须支付赔偿金。
对此,杨晓认为,公司安排她值夜班是刻意为之。此前公司刻意安排杨晓一批工龄较长的老员工值夜班,并以他们在值班期间睡觉为由予以辞退。
杨晓称,公司在既未和她进行任何协商、也未了解她身体状况的情况下,即安排她值夜班,继而以上班睡觉为借口恶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我从未有过长时间值夜班的经历,结合自己打瞌睡时间均发生在凌晨4~5点左右且时间较短可知,打瞌睡确系正常生理需求”。
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提供的监控录像光盘,杨晓虽然确有于夜班当值时在停车收费亭内打瞌睡的情况出现,但该违纪行为均在夜间车辆出入较少的时段发生,并未影响其所在岗位职责,并未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考虑到杨晓处于妊娠初期,属特殊阶段的生理阶段,公司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合理性,属违法解除。
据此,中院判决,公司应依法向杨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48146元。
判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除了要考虑规章制度的合法性问题,还要审查其适用的合理性。后者可结合劳动者行为发生环境、对企业生产秩序的影响程度、劳动者的主观过错程度等方面综合评判。
本案中,杨晓偶打瞌睡的行为并未影响当值时的岗位职责。同时根据她提交的医院治疗记录,其确实存在妊娠初期的情况,故在夜班当值偶有打盹属特殊阶段的生理需求,其违纪情况尚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
更多经典的HR案例推荐阅读:
■ 旷工一天,被扣两天工资合法吗?
■ 案例:领导的挫折激励艺术
■ 案例分享:HR就是企业上下的润滑剂
■ 此前有连续工作,新入职不满一年离职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 未安排职工年休假企业要支付年休假工
感谢参与大学生就业能力问卷调查,完成后可获电子书一本。https://www.wjx.cn/vj/tW3Zcc2.aspx
Copyright C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诸城市卓信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1033192号-1 网安备案号:37078202000335
客户热线:0536-6121677 商务合作:0536-6125677 地址:诸城市超然首新空间国家级高新科技园 EMAIL:zxwlw@lcrcvip.com
ICP经营许可证:鲁B2-20211038 人力资源证: SHSWRL37078220210009
网站温馨提示:在求职招聘过程中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欢迎监督,并及时向网站客服举报违法违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