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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保密制相关的劳动纠纷案例

来源:卓信人才网 时间:2021-12-26 作者:卓卓 浏览量:

现在国内许多企业都实行工资保密制度,禁止员工之间互相打听工作或者向外界泄露与薪酬相关的信息,否则就是受到相应的惩罚。惩罚的手段不一,有警告、罚款,甚至会直接辞退员工。但是这个里面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且看下面的案例分享。

与工资保密制相关的劳动纠纷案例

2017年5月,鼎盛科技公司与许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相应的月税前薪酬。该劳动合同中规定,科技公司实行保密工资报酬制度,许哲对工资报酬水平须负保密责任,在公司工作期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意透露,也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或攀比他人的工资,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直至合同解除。此外,该科技公司与许哲还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知识产权与保密信息保护规定》以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3份文件。

2019年5月,该科技公司向许哲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因许哲在职期间主动向第三方泄露个人薪资,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情节较为严重,故公司对许哲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当日,该科技公司发布通知,其中载明,公司一直致力于信息安全建设,尤其是薪酬信息,一直是公司不可触碰的红线,任何人违背都将受到严厉惩罚。经调查,平台数据部许哲曾向公司其他员工泄露个人薪资,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薪酬保密规定,对公司及团队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许哲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分。

事后,许哲以该科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定,鼎盛科技公司向许哲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余元,驳回许哲的其他仲裁申请。科技公司不服该裁决结果,诉至法院。

庭审中,鼎盛科技公司为证明许哲在职期间存在向他人泄露薪资、传播不实年终奖发放信息以及泄露代码行为,提供了证人证言等证据佐证。其中,证人提供的聊天记录中显示,许哲称:“那天保洁阿姨聊到对象的事,就问了我一嘴,我也没想到她那么大舌头,如果舆论大了你不好把控了,提前跟我说一声。”经询问,许哲认可该聊天记录真实性。

法院认为企业罚过其当

法院审理后认为,鼎盛科技公司解除与许哲的劳工合同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0万余元。

法官指出,证人证言及聊天记录可以证实许哲曾向他人提起个人薪资事宜,但考虑该聊天内容的语境,许哲的行为尚不足以被认定为故意泄露个人薪资。即便许哲的行为属于故意泄露个人薪资,也难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且鼎盛科技公司在许哲上述行为发生近一年后才对许哲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罚过其当。因此,鼎盛科技公司以许哲故意向第三方泄露个人薪资为由解除与许哲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应向许哲支付赔偿金。

法官提示,关于薪酬保密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薪酬保密条款的制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其内容也要具备合理性。例如,核心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以及难以量化考核的岗位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违反了薪酬保密协议,惩处措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合理的处理。

其实,历来工资是否应该保密就是存在很大的争议。站在企业管理者或者部分员工的角度来考虑,实行薪酬保密制度能够提高企业管理的便捷性和灵活性,特别是能让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信息不对称,这样企业在进行管理时就有了更大的主动权,比如在和员工进行薪资谈判,员工掌握的工资信息越少对企业一方越有利。同时,实行工资保密也能避免企业内部出现互相攀比,矛盾冲突的局面,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特别是工作收入较低的员工。第三,工资保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间人才竞争的激烈程度,降低员工,特别是核心员工的离职率。

但是,工资保密制度有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我们知道薪酬关乎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于这一块向来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企业对工资信息遮遮掩掩,还禁止员工互相讨论,势必增加了员工对于企业的不信任感,难以建立起他们的企业的忠诚度。何况,在互联网这么发达的今天,信息交流如何便捷和频繁,想完全禁止员工之间打听或向外界泄露薪酬是做不到的。而且我们国家虽然关于薪酬保密在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但是企业想要利用薪酬保密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严厉的惩罚,还是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就如同案例中的情况一样。

因此,综上,企业在执行薪酬保密制度时还是更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且制订任何制度不能完全只站在企业和管理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还应多多考虑员工的感受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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